更新时间:2018-08-18 16:45作者:李天扬老师
据报道,《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最近下发。这意味着,以后所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都将与企业职工执行一样的养老制度,实行多年的“养老双轨制”终于要成为历史。
今年68岁的罗大爷,是石家庄某工厂的退休工人。有着大学文凭的他,在当年算得上“稀缺人才”,一路干到正处级。然而,如今他点着手里的退休金,时常有种失落感。因为当年跟他一同毕业去到机关单位的同学,也按正处级退休,拿的钱却比他多不少:
罗大爷:企业上1400多块钱。感觉着退休,虽然我也是企业干部,但总感觉跟国家行政干部相差太悬殊。人家现在是公务员了,他挣5700。我感觉有点委屈。
罗大爷委屈的根源,来自于1995年开始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的养老制度。本次改革,就是要从制度上终结双轨制,让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
首先,在缴费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将变从前的“不缴费”为与企业职工完全相同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原来单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员,现在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每个单位都按照同样标准交钱,然后形成一个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待遇。
再来看看改革后养老金怎么发。此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是根据本人退休时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按照70%到90%的比例发放。胡晓义表示,改革之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领到手的钱,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胡晓义:改了待遇确定机制或者叫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的。缴费越长肯定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那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待遇,究竟会不会降低?胡晓义强调,本着增量改革的原则,会努力保证现行养老待遇“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