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1:19作者:李天扬老师
从至今,攀枝花市已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车辆近万辆。其中,2015年,全市共发放绿标5.5万张,黄标约3000张,淘汰黄标车1900辆左右。
据了解,近年来,攀枝花市机动车保有量呈大幅增长态势,每年机动车增长上万辆,成为大气环境中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为此在2013年出台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超排车辆进行严格管控。同时,采取建立健全机动车登记管理、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超标机动车强制检测维修和淘汰报废制度等,严厉打击超排机动车。
“揪住黄标车,不放过‘漏网之鱼’,建设检测机构是关键。”据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攀枝花已建成国盛、金程、瑞云等3个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其所属的12条环保检测线也已正式对外开展检测业务,月均检测机动车辆4000余台次。经检测,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将被责令进行强制维修直至淘汰报废。此外,按照相关要求,机动车污染防治要建成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四川省在现阶段已建成一期省级平台,攀枝花市级平台正在进行招标,预计明年初可建成并与省级平台实现联网。平台建成后,可实时检测机动车排污数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畅通。
“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超排机动车的打击力度。”攀枝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今后生产和销售超过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将依法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排污标准的机动车,责令停产整治等;在用的机动车,如果排放检验不合格,就不能上道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