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6:14作者:王新老师
近日,西宁市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进行了安排。
房源数量及租金标准
1、房源数量:今年计划面向社会分批次公开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约5000套,房源主要分布在城中区、城北区、城东区。具体分配房源、地点、时间按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2.、租金标准: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宁政办[2013]150号)一类地区租金标准为21.00元/月.㎡;二类地区租金标准为17.50元/月.㎡;三类地区租金标准为12.25元/月.㎡;四类地区租金标准为10.50元/月.㎡,五类地区租金标准为8.00元/月.㎡,租金均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覆盖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该通知要求各区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二级公示”制度严把审核关,除《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西宁市保障性住房联审机制实施意见》中规定申请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外,增加新就业两年以上的大学生群体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两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
另外,各区可结合实际,优先保障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落实低保人员的租金减免政策
通知要求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公司要根据保障家庭的收入情况落实减免政策,实行差别化租金,实施梯度保障。对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90%减免,依照《青海省城乡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70%减免;重点优抚对象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50%减免。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减免条件的按最高减免额度执行。同时落实物业补贴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