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1:09作者:王新老师
2015年经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梅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我市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的补贴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其中营运黄标车根据车辆登记年度和车型确定补贴标准,最高可补24000元/辆,非营运黄标车确定补贴标准为5000元/辆。随着全国各省加快提倡黄标车与报废车提前淘汰方案的加快,梅州市再次提高报废补贴,为黄标车与报废车升温加码。
申报条件
记者了解到,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提前报废,符合下列5种条件的可给予补贴:
1、有具体使用年限的车辆,车辆报废时间必须比《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令)规定的车辆强制报废时间提前一年以上;
2、对于营运黄标车,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
3、报废车辆须在具有正规回收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拆解报废;非营运黄标车和2006年1月1日之后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拆解报废;
4、报废车辆须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注销;
5、不属于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的任何一种。
记者了解到,《方案》还规定,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需于1月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所有人应为本市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车辆应保持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的方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