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1:06作者:王新老师
农村教师补助逐年递增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抓紧落实2016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全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自今年起连续3年提标,月人均标准每年提高100元,2018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
根据通知,将该政策调整为“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从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完全中学在编在岗教职工,扩大到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生活补助标准自2016年起连续3年提标,月人均标准每年提高100元,即:2016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2017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900元,2018年达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补助政策分类分档进行。重点向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倾斜,确保在越边远、越艰苦的山区和农村学校工作、服务年限越长的教师生活补助的档次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