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6:51作者:李天扬老师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新政落地
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居民最高可贷款45万元
2015年4月2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市民购买首套房首付门槛将从原先的30%降至20%。
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是我市对3月30日国家三部委新政的正式落地。
对于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如果再次申请贷款购房,能否享受此次新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景忠解释说,对于这部分职工家庭,由于已购有住房,不是首套房,所以就不能享受购买首套房首付20%的比例,其首付比例维持不变,仍为过去的30%。
景忠介绍,对于二套房,此次新政没有调整,即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变,仍然维持30%的比例门槛。“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我市不会向其发放公积金贷款。”
此次新政明确,市民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时,建筑面积须小于144平方米,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的80%。
景忠帮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目前,如果借款职工家庭有两名及以上成员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假设把额度用足,即45万元贷款是房子总价的80%,可以推算出房子总价为56.25万元。这意味着,市民最少只要花11.25万元首付,就能动用最高45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这对于我市刚需买房家庭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景忠说。
延伸阅读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借款职工家庭有两名及以上成员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双职工认定范围扩大,即借款职工有配偶在外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缴存证明及最近半年缴存明细的,可视同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借款职工有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最高额度同样由30万元调整为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