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4:23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是联合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编办联合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保原民办教师教龄补贴的发放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是市级财政年初安排资金84万元专项用于相关补贴资金的发放,同时争取并拨付上级资金168万元,为原民办教师教龄补贴的及时发放到位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市财政联合市教育局对各县的补助发放情况进行了督导,对发放进度滞后的县(区、市)进行了逐个分析,制定了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了补贴资金能及时发放到了原民办教师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