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3:55作者:才子老师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为积极适应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需要,实施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5月27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9日李纪恒省长签署省政府令第191号颁布了《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7月22日、7月18日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7月2日省民政厅印发了《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以上配套政策均自8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以上配套政策施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退役士兵安置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着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扎实开展。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地要认真学习国家、省级层面已出台的安置政策和配套政策,真正吃透弄清,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让退役士兵了解安置形势、掌握安置政策、理解和支持安置改革。
三、把握界限,狠抓落实。从起每年的退役士兵安置,按《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和《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2013年冬季及以前年度的退役士兵,按当时的有关安置政策和规定执行。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不折不扣抓好退役士兵安置配套政策的贯彻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