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3:27作者:王华老师
自今年2月22日起,国内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外的其他地区,个人购买二套房,以面积90平米为界,可获得减按1%或2%税率征收契税的优惠了。记者昨天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决定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也不再区分是否是普通住房,均可获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不包括北上广深)。
■契税
增个人购二套房契税优惠
新政规定,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除北上广深,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有关部门强调,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这次三部门还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据了解,此前201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也曾出台过“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当时有关部门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换言之,这次的新政相当于增加了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