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20:13作者:李一老师
近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今后,一个小小的税号不仅会渗透我们的生活,还将让我们充分了解自己的“税上人生”。
什么是“综合计征”?
主要内容
国家将为个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税号”
“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目前,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没有实现全覆盖。
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意见解读
个人税号制度是个税等改革的基础
个人税号与个税改革常被同时提及。在提出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在今年的改革清单中列出,要抓紧推进个税改革。
个税改革的目标是“综合计征”。举例来说明,一边是很多筐,里面分别装着个人的工资收入、股票收入、租房收入等,这些收入用不同的税率计征个税,结果就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的税差不多;一
边是一个大筐,把所有的收入放到里面用统一的税率计征个税,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后者就是“综合计征”。
个人税号就是那个大筐。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有了这个税号,每个人的纳税信息才能归集到一块,不再是碎片化的,才可以综合计算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收入情况与税率水平,才能实现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从种种迹象预见,2015年,沉寂多年的个税改革将会有动作,而个人税号是实现这一改革必需的技术条件,这二者必须同步推进。
事实上,不仅个税改革,包括房地产税改革,包括开征遗产税,这些直接税改革,都需要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作为基础,只有掌握个人税号中的个人交易、收入、财产信息等,才能消除征税漏洞,公平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