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5 23:05作者:才子老师
居住证条例落地的三个条件
“国家版”居住证管理制度正式出台了。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公布,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户籍制度改革即将全面启动。《条例》一方面为进城常住农民工提供了在城市落户的机会;另一方面,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民工,持有居住证后也将享受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显然,《条例》的出台寄托了很多人的梦想与希望,但梦想能否照进现实,则取决于制度的落地情况。在笔者看来,该《条例》能否落地的关键在于能否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是地方户籍改革方案。《条例》能否落地的关键在地方,而在地方落地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完善的户籍改革方案。只有地方及时出台、完善相关方案,才能保证改革效果。
第二是财力保障。《条例》规定持证者可享有九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持证者享受这些服务和便利的前提是各级财政必须投入相应的资金,只有保障财政投入才能保障公民权利。《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包括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这为资金投入保障指明了方向。
第三是考核问责。由于过去缺少考核问责这根“鞭子”,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户改。只有将户改与考核挂钩,地方才可能真正重视这项改革,从而让《条例》顺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