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9 21:07作者:王华老师
河南省养殖补贴政策,2016年河南省农业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一)以奖代补项目
重点支持畜产品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较近的优势产区,鼓励集中连片,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项目资金可以用于改建、扩建和新建。
主要支持畜种包括肉牛、肉羊、蛋鸡、肉鸡和生猪。其中支持肉牛、肉羊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的60%;肉牛、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除郑州市外,其他市(县)不得申报安排生猪项目。
扶持建设的养殖场(合作社)需达到以下标准:肉牛年出栏100—2000头,肉羊年出栏300—3000只,蛋鸡年存栏1—10万只,肉鸡年出栏5—100万只,生猪年出栏0.5—5万头。
(二)风险补助项目
对全省范围内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的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给予风险补助。申请补助的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银行贷款担保服务,2013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期间实际贷款额度(半年期以上)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2、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在河南省境内经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互助基金达到50万元以上,为成员进行银行贷款担保服务,2013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期间实际贷款额度(半年期以上)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以奖代补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规模养殖场和畜牧业专业合作社(优先支持畜禽集中饲养的农民合作社)。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不得重复安排2012年、2013年已承担过国家“菜篮子”项目的场(户),2014年获得过省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安排。
肉牛年出栏100—300头的养殖场每个场补助25万元,年出栏301—2000头的养殖场每个场补助50万元;肉羊年出栏300—1000只的养殖场每个场补助25万元,年出栏1001—3000只的养殖场每个场补助50万元;蛋鸡、肉鸡养殖场每个场补助25万元;生猪养殖场每个场补助50万元。申请补助资金必须与养殖规模、建设内容相匹配,并按补助标准进行详细预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