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1 11:49作者:王新老师
电力体制改革六个相关配套文件的正式发布,标志着电改工作将跨入落地实施的新阶段。六个配套文件分别对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的组建和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售电侧改革、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要求。总的看,配套文件的出台把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紧密结合起来,为中发9号文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的操作基础,富有新意,亮点频出。
亮点一:充分体现了电力改革的综合配套协调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市场体制构架,中发9号文分别从政府和市场的角度对电改进行了全面设计,充分体现了改革的统一性和整体性,既明确了政府层面要改革的电价机制、发用电计划管理、电力监管、规划等方面任务,又明确了市场层面的配售电业务放开、交易机构设立等市场建设的具体要求,总的方向是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在中发9号文的总体设计下,六个配套文件分别从电价、计划、市场、售电、交易等方面对文件进行了细致的安排和部署。从操作角度对各专项改革进行了缜密的设计,强调了各专项改革任务需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从推进改革的方式上明确了改革试点应着力于各个不同侧重点,而各试点内容却应是统一、整体推进的。这六个配套文件把个别和整体统一起来,强调加强综合配套协调,充分体现了本次电改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对中发9号文的切实贯彻和具体体现。
亮点二:充分体现了确保电力体制改革风险可控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呼应了社会各界的改革诉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这项改革直接关系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情况十分复杂,具有一定敏感性、风险性,攻坚难度大。
在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统一领导的机制下,本次配套文件分别明确了各专项改革任务的主责部门和主体责任,将改革事项的牵头单位、负责部门等落实到位。同时,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明确了要通过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电改,统筹考虑试点内容、试点范围和试点层级,做到逐步在总结电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在全社会层面加以推广。因此,无论从组织机构设置,还是试点先行的安排来看,配套文件都充分体现了中发9号文的要求,力求规范、有序、稳妥,务求确保电力体制改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