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1 11:48作者:三水老师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网站今日刊登了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张玮和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战略研究所所长马莉联合署名的文章。文章显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公布以来,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向核心区快速推进。
文章称,近日,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及规范自备电厂等六个核心配套文件正式下发。这些配套文件贯彻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精神,为电改的具体实施提供了进一步指导。随着新一轮电改的深入推进,电力行业迎来深层次的变革,推动发电侧和售电侧有效竞争,推动电网协调健康发展,使电力市场更有活力、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便利,将为中国经济发展释放巨大的红利。
发电和售电环节引入竞争,建立购售电竞争新格局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加强对电网输配电环节监管的同时,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将建立购售电竞争新的格局。一方面,在可竞争环节充分引入竞争,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用户可自主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量和价格,打破电网企业单一购售电的局面,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竞争格局;另一方面,加强电网环节监管,保障电网公平开放,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保障电网企业稳定收入和收益,推动电网协调健康发展,为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供覆盖范围更广、配置能力更强的电网基础平台。
建立市场化价格机制,引导资源优化配置
在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基础上,发、购电价格通过协商或竞价形成,充分体现电力商品属性,有利于发挥价格的信号传递作用,实现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电价由市场决定,相对于现行的标杆电价,可以进一步促进发电企业竞争和提高生产效率。改革后,输配电价逐步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由政府核定,是相对固定的,发电价格波动直接传导到售电价格。在目前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煤价降低的情况下,拥有选择权的工业、商业电力用户,可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从而降低用电成本,为电力用户带来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