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2 20:21作者:才子老师
户籍制度改革又迈出坚实的一步。10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户籍制度改革又迈出坚实的一步
10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财经评论员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居住证制度将是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作用是增加外来打工者公共服务权利。
持证后落户按城市分四等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户籍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只是“标”,而对其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改革才是“本”。李文海说,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标本兼治,其目标不是消除户籍制度,而是剥离户籍内含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实现公民身份和权利的平等。
从这点来看,居住证作为户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已经形成社会共识。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郭秀云表示,2014年在国家层面推出居住证制度,是户籍改革的重要步骤。今后户口上附加的福利应该做减法,作为过渡性工具,以居住证为载体的福利应该做加法。最终,整个公共服务和待遇应该以常住人口为标准。
居住证有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申领的条件,二是申领后享受的权利。去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广泛征求了中央有关单位、省级地方政府及部分城市政府的意见,会同公安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列举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第一条就是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并且没有规定限制条件。还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的便利,包括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权利。
在备受关注的积分落户方面,此次《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得以明确,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持证后落户仍有限制按城市大小分为四等,其中最严格的是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界定标准为,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