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9 17:33作者:李一老师
史上最严10月1日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正式施行。丹江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为您解读新《食品安全法》的“新”和“严”。
新《食品安全法》“新”在哪儿?
相比较于之前的《食品安全法》,修订后的法律从104条增加到154条,加大了食品从业者和监管者的责任,其宗旨在于确保食品安全。
一、建立全程追溯制度
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生产食品添加剂要申请许可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明确提出要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从当前来看,我国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
三、食品网上交易要实名登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中,明确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此前的《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网上交易并未有所涉及。
四、保健食品标签要写明成分含量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指出: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此前,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也需要注册或备案,也要求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但并没有要求载明“含量”,所以出现了一只甲鱼生产几吨“龟鳖营养液”,一克虫草生产几吨“虫草粉”的保健食品,这实际上也是欺骗消费者。
五、食品安全需社会共治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充分体现出了全社会协同共治的大思路。除了强调经营者和行政部门的责任、职权,也非常重视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乃至消费者个人的作用。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严”在哪儿?
新的《食品安全法》贯彻了中央对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新法的实施,将有利于整个食品行业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