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0 11:57作者:王华老师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7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审议通过,近期将对外公布。多位受访人士表示,即将出台的意见在国企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资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将有详细安排。其中,在股权多元化、国企重组整合、整体上市等方面将亮点频现。随着市场预期的“1+N”国企改革系列文件出台,国企改革将从政策探讨和部分试点转入全面推广与深化阶段。
改革步入“深水区”
专家认为,国企改革的文件集中出台可能性大,国企分类是改革的逻辑起点,很可能会在较早一批文件里面推出。
海通证券认为,本轮国企改革的大背景是经济步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因而更注重在监管、产权、经营等多个方面全面深化改革。一是在监管层面,强调分类监管和分层监管,国有企业将在分类后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改革,同时设立国资委、国有资本管理公司、经营性国企三个层次进行监管。二是在产权层面,底线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产证券化、引入战略投资者和社会资本、推广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等将成为重要手段。三是在经营层面,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经营绩效,实现“做强做大”。
五大基本原则
据了解,国企改革方案将明确五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对于国企分类改革,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在管资本方面,将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