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1:20作者:李天扬老师
浙江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浙江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激发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家乡建设的信心,有效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变被动找工作为创业求发展,浙江省长兴县根据鼓励全民创业有关政策意见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按照“普惠加特惠”原则,制定出台了《长兴县鼓励转业士官自主创业若干意见》,鼓励转业士官自主创业。
一是实行优惠政策扶持。对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县得部分实行奖还,第一年全额奖还第二、三年按50%奖还。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申请创业贷款且符合授信条件的,金融机构应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同时在利率优惠方面实行倾斜支持,原则上按基准利率执行。对获得创业贷款的,由县财政按照银行贷款实际利率给予贴息,前三年全部贴息、后两年减半贴息,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是积极拓展发展平台。转业士官租用乡镇(街道)闲置资产(如厂房、店面等)创业的,视情减免三年内租金。租用其他产权人厂房的,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元给予补助;租用其他产权人一层营业房的,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5元补助,两层以上(含两层)的减半补,连续执行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是推出免费创业培训。针对转业士官实际情况,由县人武部、县劳动保障局制订具体方案。每年有计划地推出一整套免费创业培训,引导转业士官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增强创业能力,理清创业思路,提高创业成功率。今年从9月16日起,已成功举办了为期14天的2008年冬季转业士官创业培训。
四是优化创业专项服务。成立转业士官创业服务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县人武部和县民政局作为转业士官自主创业服务主体,建立领导联系制度,推出政策咨询、项目对接、信息发布、创业培训、困难协调、证照办理等专项服务,切实帮助转业士官解决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也主动靠前服务,创新服务举措,如推出上门办证、费用减免、用电优惠等办法,合力支持转业士官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