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8:23作者:三水老师
聘任制公务员是什么?
一、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三者的概念有何区别?
贵州省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答:按照我国现行干部任用制度,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三种,即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从数量上说,我国绝大多数公务员是通过委任制的方式获得职务的,选任制和聘任制的公务员只占很小部分。
(一)选任制和选任制公务员的概念
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选任制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选举担任公务员职务的公务员。这部分公务员人数不多,却是公务员队伍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例如,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即省(市、州、县、区、乡、镇)长、副省(市、州、县、区、乡、镇)长;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此外,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的职务,也属于选任制的范围。例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
(二)委任制和委任制公务员的概念
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委任制公务员是指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依法决定任命担任一定公务员职务的公务员。除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七大类机关中的部分选任制、聘任制公务员外,其他公务员的职务实行的都是委任制。
(三)聘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的概念
聘任制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职位聘任合同来确定双方的聘任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的任用方式。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到机关一定职位从事公务活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公务员。
二、我省为什么要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
贵州省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答:此次聘任制试点工作作为2016年我省的一项改革举措和亮点任务,其主要作用和意义有三:其一,当前全省正处于后发赶超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既是人才聚集的好时期,也是人才发挥作用的好时期。此时开展首次聘任制试点工作,可以更好地展现我省“招才引智”的决心和“招贤纳才”的诚意,展示我省在“健全完善用人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上的积极姿态,进一步助推我省引才聚才;其二,2016年是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之年。聘任制作为公务员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此时开展试点,可进一步深化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我省党政机关的选人用人渠道,探索建立开放灵活的用人机制,优化我省公务员队伍结构,不断满足我省部分机关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需求;其三,开展聘任制试点工作,通过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选用方式,可以为我省部分党政机关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端特殊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我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我省实现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