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23:01作者:王新老师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北京发布的《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将调整教师绩效工资额度,建立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同时,通知中还特别强调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不得平均发放,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目前本市教师的绩效工资多为平均化,评价标准也不明确。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教师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根据教龄、职称等确定,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学年奖四部分构成。同时,各区县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一些一线教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约占到实际工资的四成,绩效工资占到实际工资的六成左右。
今年,本市在实行现有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将设立绩效奖励激励机制,并增加绩效工资资金。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增加的工资主要用于支持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和办学特色学校以及教师在小学课后班管理和中学社团活动辅导、中小学生个性化学习辅导、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交流与支教等工作中的奖励。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绩效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发放
“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不得平均发放,要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发放。”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笔资金将重点向承担教育改革发展任务重,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付出努力的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工资改革前景
教师希望涨薪的诉求具有合理性
从现实需要看,广大教师希望涨薪的诉求具有合理性,该涨。但是条例规定的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只是一个大的原则性规定,要真正让教师薪酬见涨还需要耐心等待。在当下,用半梦半醒来形容也许是比较恰当的——我国教师群体的薪酬不高,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较大,且不少地区教师的薪酬并未达到《教师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明文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譬如,资料显示,北京市在“十一五”之前,教师的工资水平还没有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其他地区就更不用说了。因此,广大教师希望涨薪是一种合理的诉求,也一个最抵近现实生活需要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