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22:12作者:李天扬老师
按照公安部的部署,2016年辽宁省将重点推进户籍制度、“绿卡”制度、驾考制度、执法制度、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和重大改革试点八项改革任务。2月5日召开的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省公安厅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重点和任务。
据悉,2016年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之年。以中央审议通过公安改革《意见》和3个配套方案为标志,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完成。涵盖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社会治安治理机制、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人民警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对困扰公安工作多年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拿出了很多带有政策突破性的解决办法。
对此,省公安厅表示,将结合辽宁实际,认真谋划设计和推进落实,力争在一些领域率先取得突破。特别是对于涉及国家事权、需要自上而下推动的改革,比如,推进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招录培养、职业保障制度改革,以及推动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改革等,省公安厅将和公安部积极对接,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只要改革方案确定下来,就争取在辽宁省第一时间落地执行。
同时,省公安厅将抓紧对一批改革项目部署启动实施。对于公安改革《意见》中已经明确,需要抓紧启动实施的改革项目,比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驾考制度改革,健全来华外国人管理机制,建立对快递、物流、网购等新兴行业安全监管制度等,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改革措施,并尽早部署实施,争取年内取得突破性成果。
对于方向已经明确,暂不具备全面铺开条件的改革任务,省公安厅表示,在有条件的地方抓紧启动试点。比如在规范和完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方面,将选择一个到两个地区进行试点,探索建立政府出资、公安使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对于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也将抓好试点工作,尽快建立配套制度,探索成型做法。
据了解,目前省公安厅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改革意见。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研究和推进各项改革,围绕影响公安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难题,想尽办法推动,尤其要把涉及民警切身利益的工资待遇、职务序列、职业保障等改革措施落实好、研究好、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