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22:10作者:李天扬老师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宣布,即日起本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作相应调整。新政最受外界关注的是购买二套房政策的调整,按照过去的规定,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新规则细化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两种情况: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非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此次调整内容包括:
1.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3.继续停止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
按照《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2016年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016年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今年9月30日,央行正式调整了对楼市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明确在还清首套房贷的前提下,居民购房再贷款可算作首套,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7倍,并且提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此后,各大金融机构也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而上海此次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调整,也使其与住房商业贷款进一步衔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透露,上海是全国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高的城市,1至10月份,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金额399.46亿元,截至10月底,累计发放公积金个贷4022.68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73亿平方米。10月底,公积金个贷余额1978.29亿元,上半年上海住房公积金平均个贷率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