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36作者:王华老师
公务员谈工资低却不辞职的理由
风青杨博主的时评系列,文风犀利泼辣,针砭时弊,每每看到酣畅淋漓处,不仅拍案赞叹。但日前拜读《嫌工资低公务员为何不辞职?》一文,却对该文中一些观点不敢苟同,特此撰文探讨商榷,不胜惶恐。
笔者身为一名2005年经省招考入职公务员,2006年到北方沿海一县级市行政机关工作,至今已过8年,职务科员,实际入手月工资3300元。年收入39600元,所谓补贴,津贴等都在里面,加上第13个月工资700多元、考核奖励不到5000元,年收入45000多元。再无一分额外收入,当地房价6000左右,消费偏高,目前负债20000元。自身经历虽然不具有代表性,也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
首先,饱受争议的公务员工资高低的问题,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判断工资是高是低,先要有个参照标准,由于我国城乡差距、消费水准、房价、行业收入、职务高低等等之间千差万别,所以没有一个普遍放之四海之内皆准的收入标准来衡量。具体收入高低只能以当地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标准作为参照。否则,如果以一线城市公务员的收入与不发达地区消费水准来比较,或反之比较,得出的结果会截然相反,不具有客观性,更没有参考价值。所以如果不考虑北京的消费标准,以《新京报》所载公务员的收入并不低,但是结合当地的房价和消费水准,北京基层公务员月工资5000元左右收入确实不高,否则北京一定住满了建筑大工。(详见百度大连建筑工地大工日薪500元还难招人)
其次,饱经猜测的公务员福利是《劳动法》规定享有的合法权益。相对于其他社会群体,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基本上不会受到侵害。所以公务员的合法福利标准,应作为所以劳动者的标准,不应该受到大家的口诛笔伐。至于有些单位搞的法律规定外的所谓福利。已经涉及到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不能作为公务员的法定收入来衡量参照。
最后,风大所谈的公务员热这一社会现象,以此作为公务员的收入与福利以及社会地位甚至是腐败表现的象征。笔者认为有失偏颇。假如一个建筑大工日收入500元,享有五险一金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政治权利,他还有必要一定做月薪5000元的公务员吗?所以,公务员的福利和权利保障是全社会应该共同努力的建设方向,而不是我病了,凭什么你不病的畸形心态。假如大工一定要做公务员,那么问题就来了,就是风大在文中举例了公务员群体中的各种腐败现象。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我不但深以为耻,更加深恶痛绝。因为每一个腐败的官员都是公务员群体的败类,他们给国家和人民财富带来巨大损失,更直接损害而被忽视的正是其下属的公务员。他们任人唯亲、卖官鬻爵,连正常的工作调动都要勒索一笔。使正常的晋升之途被阻塞,正直有能之士被压制,败坏吏治,流毒无穷。他们挪用多少公款消费,就会盘剥多少办公经费。所以腐败并不能被视为公务员群体中的主流现象,更不能作为基层公务员收入不低的一个佐证。如果以公务员的腐败作为公务员收入的一部分计算而反对给基层公务员涨工资的话,不但是对整个公务员的群体不公平,更是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