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30作者:才子老师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303名教职员公告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教育局局系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303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幼儿园20人,小学1人,普通中学61人,特殊教育学校4人,中职学校185人,教育支撑机构32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一》和附件2《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二》)。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点有2个,分别设在北京师范大学和广州市。附件1中的所有职位的资格核查、笔试、面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附件2中的所有职位的笔试、资格核查、面试地点在广州市。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5〕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户籍)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5〕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503/2632488.html);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5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