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24作者:李一老师
全面道路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升级版的三个关键词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一个主题,并且以党的决议作出一个专门决定,确实是第一次。具体说是四个第一次: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基本方略以来,是第一次;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以来,是第一次;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是第一次;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也是第一次。四中全会所反映的理论、精神,在中国法治史上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解读是为了宣传,宣传是为了贯彻。我以为可以从三个关键词来解读四中全会:全面道路体系。
全面是指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具有全面性、全局性。道路是指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体系是指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了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伟大转变。全会所指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和任务,都在五大法治体系之内。读懂了这三个关键词,也就读懂了四中全会。
第一个关键词是全面,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但当时未用全面两字。2007年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要求。2016年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到2020年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目标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确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路径,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我们党关于法治建设的理论,从法治行为这条主线上看,从依法治国扩展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从法治目标这条主线上看,从法治国家扩展到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这表明中国的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从法治走向全面法治。十八届四中全会所设计的五大体系和六大任务,使推进依法治国突出了全面性,标志着我们党关于全面法治理论的成熟,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实践踏上了全面法治的新起点。
第二个关键词是道路,即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学界已经被提出很多次,但党的文件正式提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第一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组成部分。这就强调,在中国搞法治必须走自己的路,为此必须坚持五项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