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18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陕西杨陵区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受示范区人劳局委托(杨管人劳函〔2015〕38号),现就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大学生村官、劳动协理员等人员。
(二)招聘名额
2016年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2016年杨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3日至1996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劳动协理员以岗位要求的条件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户籍等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别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为准;杨陵户籍认定以2016年10月14日前落户时间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