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10作者:三水老师
2015公车改革最新消息:专家深层次解读公车改革
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让一直作为行政体制改革老大难问题的车改,在历经20年后终于全面落地。《意见》和《方案》出台后,社会各界持续热议。
专家围绕车改方案中的相关问题,对公车改革进行了更深层次的解读。
一刀切可减少管理成本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我国在执行方案制度时,选择性执行或规避性执行的情况多有发生。在这种国情下,中央为彻底解决公车问题,选择了按级别一刀切的车补方案。虽然此方式确实没有考虑到具体的公务运行情况,但若将具体工作情况考虑其中,方案制定的难度会大幅增加。由于具体工作岗位的出车情况复杂多样难以测量,国家无法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规章制度。一个单位要经过十年二十年,才能够对不同岗位的用车量做具体的数据统计。目前,我国在大数据方面缺少支撑。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领导干部的薪酬待遇都与领导的级别挂钩,级别又与工作年限、职称相挂钩。由此,与具体的工作相比,级别可量化,易控制。所以对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而言,按照级别发车补最方便,政府部门也可以减少管理的成本。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教授褚松燕:方案制定需要实事求是、配套性和可行性三合一。一套方案的制定要注意三点,一是实际情况,二是配套性,三是可行性。实际情况就是我们要考虑到公务员的具体工作性质和工作量,要关注到地域差异。比如省厅和地级市市长虽然属同一级别,但是市长的工作量用车的频率肯定远高于省里党政机关的厅长,还有像中西部地区的市长所管辖的地理范围也比东部地区的要大,所管辖的人口密度也有所不同。配套性则是车补多少和公务人员的工作量要配套,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下去。我们可以以级别为基准,根据公务人员具体的工作量进行调整,工作量大的适当上浮。最后,要对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一套方案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有90%的人认为方案可行,这套方案就是成功的,就可以执行下去。但如果满意率只有30%,那它的可行性就要被质疑,方案就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权力放进玻璃缸 公众监督少不了
褚松燕:对于公车改革后,仍然会有公车私用的情况该怎么办?要避免这种情况,我们需要社会公众的监督。当务之急是应该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公车进行统计,将拍卖后所剩的公车数量向社会公布。我们可以参考澳门地区的做法,在公车的车尾左侧注明是哪个单位的公务用车,并对公车进行编号,在车号前打上类似于20-3这样的字样,前面的数字代表单位的公车总量,后面为具体编号,一目了然便于群众监督。我们主张要把权力放在玻璃缸里,权力的大小,怎样运行都要让公众看到。公众只有先了解才能理解,进而支持我们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