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09作者:王新老师
央企薪酬改革名单敲定 72家央企负责人将大幅降薪
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央企薪酬体系改革的方向,并敲定了央企薪酬改革名单。据悉,在此次薪酬改革中,共有72家央企负责人将大幅降薪,其中包括中石油、中移动、工商银行等行业巨头。
目前,由于央企的特殊背景,央企负责人不仅享受着行政级别的优待,同时亦有高福利待遇,早已受到社会的质疑。虽然,并非所有央企负责人都享有高薪酬,但能源、通讯与金融等领域的央企负责人显然收入颇丰,甚至出现了旱涝保收的状况,着实不利于央企健康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因此此番央企薪酬改革势在必行。
还会扩大到地方国企负责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的介绍称,这一改革的适用范围确定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在这些央企高管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受新的薪酬制度约束,通过市场化选任的企业负责人不受新制度调节。而后者并非高枕无忧。
今后央企负责人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组织上任命并选派到企业行使所有人职责的,一部分是由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而选任。前者承担特殊的责任,要体现一定的激励,但不宜完全按市场价格而取薪,其薪酬要严格规范。后者按市场机制确定薪酬,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央企中市场化选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高于组织任命的董事长薪酬的状况,但后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职业风险,干得不好不止是降薪,而是走人。
不止是上述中央企业,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统性要求,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将参照《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增加任期激励收入
邱小平称,《改革方案》将目前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增加任期激励收入的目的是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
具体是:基本年薪是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考虑到在不同企业任职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都是由中央任命的,为体现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对他们原则上确定相同的基本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