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02作者:三水老师
公车改革最新消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2016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地方地厅正职可保留用车
本次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二是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三是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地方党政机关明年底前完成
《方案》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对地方补贴标准规定了上限,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关于改革的时间表,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在2016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通过公开拍卖公开处置车辆
对于取消的车辆如何处置的问题,《方案》要求,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后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