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46作者:王新老师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江干区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江军[2015]15号)精神,拟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一批士官,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招收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收范围今年招收专业共有28类。根据专业设置情况,我校仅有专业代码为080605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属本次士官招收范围。二、招收标准条件招收士官对象为普通高校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符合条件的往届生也可招收。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优先招收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曾服过现役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三、方法步骤士官招收分八个步骤进行:1、调查摸底。5月底前完成。5月26日前上报《招收士官意愿调查统计表》。2、组织报名。5月底前完成。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招收专业和数量,搞好报名工作。普通高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可以持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行政楼115房;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填写《招收士官个人申请表》,完成报名工作,5月28日前上报应征报名情况。3、体检政审。6月15日前完成。按义务兵体检政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征兵办统一开设体检站,采取封闭式、规范化体检要求组织应征对象上站体检。对外省(市)籍学生政审工作,要坚持区域联审制度,加强外调取证,准确掌握应征对象既往史和现实表现。4、专业审定。6月23日前完成。由区征兵办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学校,认真核对报名应征学生专业名称、代码,严格查验本人学历、资格证书和学籍档案,并认真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5、审批定兵。6月中旬完成。由市征兵办根据省征兵办下达的征集任务和专业种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会同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集体定兵。定兵后,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时间不少于5天。6、签订协议。6月底前完成。由区征兵办、预招对象、毕业院校三方按照省征兵办统一印发的招收士官协议书签订协议,签名盖章,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7、办理手续。7月10前完成。批准入伍后,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