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7:15作者:才子老师
2018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请参考!
一、学院基本情况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拥有独立校区,坐落于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二、报到
(一)入学时间:2017年9月15日(周五)
(二)报到地点:
1.护理学专业(普通类)报到地点为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阳明书院,地址:绍兴市城南大道900号。
2.其他专业(含面向中职单独考试招生的护理学专业)报到地点为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地址: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务必看清录取通知书上写明的报到地址。报到当天,绍兴市区各主要车站设有新生报到接待处,新生也可选乘公交车和出租车到学院。)
(三)入学手续
新生入学须经身份核实,到校后凭我院发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现场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专升本学生还需按规定携带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报到时学院将收回《录取通知书》原件,并存入个人档案。如需留念,请以拍照、复印、扫描等方式留存。)
新生报到后,每人需按要求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需正反面复印)、半身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6张,务请新生提前准备好。
根据学院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在报到日期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说明原因(电话0575-88345700、传真0575-88325662),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以保留入学资格。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请假后逾期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户口迁移
(一)绍兴籍新生
根据绍兴市公安局绍公通[2006]83号文件要求,被我院录取的绍兴市(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诸暨市)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二)其他省、地市新生(自愿迁移)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入学时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在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自愿迁入学校后,在读期间不予迁出(除退学、肄业)。
户口转入学校的,请注意以下几点:
⑴办理户口迁移时,请核对户口迁移证是否有差错,有差错的,迁移证必须重开。
⑵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如有不同,应尽早更正统一。
⑶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市、县一级,如××省××市(县)。
⑷户口迁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⑸户口迁移证上加盖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⑹居民身份证如果遗失,必须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遗失证明,务请尽早补办。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凡我院新入学的学生党员报到后一周以内,均应按照党员管理的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党员介绍信必须由县(市、区)级以上或其他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接收单位为绍兴文理学院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为:绍兴文理学院党委组织部,所去党支部写“元培学院××分院学生党支部”);省外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接收单位为绍兴市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为:绍兴市委组织部,所去党支部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分院学生党支部”),经市委组织部转入我院。新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时,必须携带本人党员组织档案。
(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需交培养材料。
(三)共青团员需交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学生个人档案
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当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档案转交手续,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档案,并及时上交。自带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封。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由招生主管部门直接寄送的,则按规定寄送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浙江省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2069,联系电话:0575-88345700)。
六、缴费
(一)缴费规定
1.新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浙价费备〔2014〕24号)核定的标准。学院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其中学分学费第一学年初按40学分预收,从第二学年起按实收取与结算上一学年所修实际学分,毕业前按160总学分结清所有学费。住宿费按每生2000元/学年收取;代管费按每生1000元/学年收到,主要用于教材购买,一学年结算一次,多退少补;100元餐费全额存入学生就餐卡内(开学后由学院委托银行统一代扣)。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