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6:15作者:李一老师
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面试工作程序
1、浙江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面试体检工作,由浙江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
2、面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总部、军区安排,今年浙江省军校和国防生招生面试人员由海军工程大学、南京军区驻上海选培办、厦门大学选培办、浙江大学选培办共同组成。省军区招生办设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纪检部门和面试院校共3名干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
3、面试从7月1日开始,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到杭州海勤疗养院特勤综合训练中心报到,领取《考生须知》后视情进行身体初检,初检合格者到面试点进行面试,初检不合格者即可返回。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填写《考生面试表》中的基本情况、贴好照片。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7时,下午13时30分。
4、考生面试时,面试人员先检查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和《考生面试表》有关内容及报考院校志愿情况,按照面试内容和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并根据考生面试时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结论。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表由面试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字有效。面试表交会务组时,按照各招生院校面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5、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基本素质。面试淘汰考生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各院校面试考生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