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3:44作者:李天扬老师
近日,浙江大学公布了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招生简章。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为帮助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更畅通地考上“好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为了帮助第一时间了解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现将浙江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浙江大学2016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16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16年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大类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大类
科类 | 招生大类 | 备注 |
文科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浙江大学 (国标代码:10335) |
人文科学试验班(传媒) | ||
社会科学试验班 | ||
理科 | 社会科学试验班 | |
理科试验班类 | ||
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与地学) | ||
工科试验班(机械与能源) | ||
工科试验班(材料与化工) | ||
工科试验班(建筑与土木) | ||
工科试验班(信息) | ||
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与过程装备) | ||
医学试验班类 | 浙江大学医学院 (国标代码:19335) | |
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 | ||
药学类 |
2.招生计划:2016年自强计划招生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