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15:31作者:王华老师
距浙江新高考方案公布已一年有余,去年10月,浙江进行了首次高中新学考。但在推进改革试点的过程中,有同学和家长提出了一些问题。高教网教育特邀浙江考试院边新灿副院长权威解答考生及家长最关心的九大问题。
以下是解答全文:
高教网教育:往届生、社会人员如何参加新高考,选考科目如何报考?社会人员需要参加学考吗?
答: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分2类:第一类:未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第二类:已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
第一类人员参加新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考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都要考,3门选考科目和外语每门最多有2次机会。以前考过的高考科目的成绩无效。
第二类人员参加新高考:语文、数学2门高考必考科目必须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仍有有效成绩的可以不考,也可以重新考(包括换新科目和原来的科目再考)。总的原则是:在保持选考科目不超3门,且每科有效成绩不超2次的前提下,先确认作废其中1科或1次有效成绩后方可再另选1科或再次参加考试。
往届生、社会人员参加新高考,以前考过的学考科目的成绩仍然有效,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等多元选拔模式中仍然可以发挥作用,在统一考试招生模式中高校对学考等级提出要求时也有效。个别人员因赴境外学习交流后回校等原因没有学考成绩或学考成绩不完整,如果所报考的学校对高中学考成绩有要求,则需参加高中学考获得成绩;如果学校没有要求,则无需再参加高中学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