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26作者:李一老师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和层级管理负责制,县旅游局决定与各涉旅企(事)业单位签订2008年度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一、 责任对象: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旅游企(事)业主管部门是该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 责任目标: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
(2)在落实中做到四有: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组织考核。做到责任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奖惩落实。
2、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建设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机构(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
(2)每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查和他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情况及整改有记录,内容全面,客观真实。
(3)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并向安监、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送三同时设计方案,经审查批准后实施。
(4)对本单位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实地演练,提高职工的实际操作技能。
(5)在旅游旺季、节假日及防汛等非常时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若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不准发生拖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6)安全生产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要有相关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及文件和会议、检查、隐患登记整改等原始完备资料。
3、落实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整改措施
(1)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做到一患一表,内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