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2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到层层分解安全责任,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与环境污染,实现RY项目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同各监理建设生产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应急预案
1、总监是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各责任人员。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配备人员、救援器材,针对施工特点组织演练。
4、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为它用。
二、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1、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法规教育,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2、对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员工对质量/安全/环境三体系的检查,并保持体系的正常运行。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职机构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复审)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安全检查与监督
1、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切实保证监理组织机构与现场管理配套,做到工程进展处于监理的连续控制之中。
2、落实分项质量报验制度,做到事前予控,事中跟踪,事后评判,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3、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要审核施工单位制订的质量保证措施;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须执行专门审核程序;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经总监审核安全施工方案后,方能实施,并有专职人员监控。
4、加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应签署检验意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样以及有关资料, 监理方应见证取样,存在问题的,提出解决方案或专题会议解决。
四、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火灾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