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00作者:李一老师
为确保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及带队教师,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及考点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二、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要求结伴而行)。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或家长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长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12.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考试。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学校将严肃处理。若不服从管理,发生聚众斗殴等违法事件,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