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42作者:王新老师
为继续开展学校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打造平安校园,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一条:签订对象:岗位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期限:半年(20XX年9月-20XX年7月)
第三条: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岗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二、工作目标
1、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经常检查校舍、校具(门、窗、楼梯扶手、旗杆、电教器材、电教设备、体育设施、照明线路,电源插座等)。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特别是恶劣天气更要重视对校舍的检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有效的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2、各班班主任每天必须强调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要有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规知识,初步了解消防知识和重大灾难预防知识,使学生在遇险、遇火、遇难时能及时自救,及时报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记载(资料齐全,按时上交校长室存档)。
3、各值日教师要切实做好护导工作,课间,午间,学校集体活动,班主任和值日教师应及时到位,保证秩序正常。
4、加强对学生活动安全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饮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同意而带学生外出活动,严禁学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为。由各部门组织的一切活动要严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5、严格教育教学管理,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大扫除(没有教师在场严禁学生上教室后窗凉台)等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在教育教学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6、班主任应严格教育学生不得乘坐非载客的车辆,严禁不满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