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24作者:李天扬老师
甲方:**商贸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事故的危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甲方和乙方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明确防火安全责任和加强防火措施,特签订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树立和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关规章和市场管理方制定的市场管理制度及经营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负责自己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防火措施:
1、乙方必须参加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不得在市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制假售假,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3、乙方必须对经营范围内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电断,市场内严禁是用配电瓶,发现火险及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立即向甲方汇报;
4、乙方不得在市场内使用明火、吸烟、私拉乱接电源、不得私自配备并使用电风扇,不得阻塞市场的消防通道、覆盖或损坏市场消防设施;
5、乙方不得在通道、墙角及消防设施处堆放货物、加摆货架、占道经营,不得将货物堆放在铺位顶上方外的地方,不得在铺位内停放空纸箱、木方等易燃物品,不得在市场内通道上级墙角处停放交通工具;
6、乙方如需对铺位进行装修,必须在与甲方签订装修协议后才可动手装修,装修时必须采用防火材料;
7、本市场内停电时,乙方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经营(可自便携式应急灯使用),以保证消防安全;
8、乙方不得在消防栓、灭火器、自动报警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上悬挂商品和占用消防设施周边位置,违者,甲方有权没收其堆放的物品;
9、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除承担照价赔偿和设备修复费外,另赔偿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条款之一,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对于不配合者,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在市场内经营,并没收其铺面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