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07作者:三水老师
甲方:乘车学生家长
乙方:接送学生车主
为了确保学生乘坐车辆交通安全,增强车主安全意识,学生家长特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接送车车主、司机履行下列职责:
1.接送车须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驾驶员具备合格资质。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2.车主负责接送学生期间的人身安全。
3.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
4.不漏接漏送学生。如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或电话联系家长。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二、家长履行下列职责:
1.乘坐接送车辆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家长如自愿将孩子委托接送车车主、司机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司机自行协商确定,并按时交纳。
2.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
3.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辆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司机或随车教师。
4.接送过程中由于司机原因造成幼儿身体伤害,应及时与车主联系、协商处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长要按照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威胁车主、司机人身安全,不得聚众闹事。
乘车学生: 家 长:
校车车主: 车牌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