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01作者:王新老师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一体化网络,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经常进行法制安全纪律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班主任要配合学校作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3、学校和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安全。
二、学生方面
1、学生应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
2、严禁学生在校内追逐打闹,跨越栏杆,不翻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负责。
5、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由肇事方负责。学生不准骑摩托车或乘机动车上学,否则,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6、学生不准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里玩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由学生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锐利器物等。否则,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佩戴胸卡。
9、学生在校外造成危害,由学生方负责;触犯法律的则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家长方面
1、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的第一监护人,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子女的言行,作到家、校教育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