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01作者:王新老师
为打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明确目标要求,落实我园、各班、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制度责任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幼儿防火意识,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2、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
会报警。
3、配合幼儿园组织幼儿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自我保护和保护幼儿的能力。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按照《防火灾紧急疏散预案》组织幼儿紧急疏散,灵活应变。
5、做好负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幼儿不玩火,不动电。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坐垫等危险性电器。
8、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平时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每次检查有记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加以防范。
9、严格遵守禁烟、禁火的规定,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离开教室或办公室时,应当切断电源,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11、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12、在园所内,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报告园有关领导;第一发现火情的教师也是安全负责人。
二、目标责任
1、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2、幼儿园师生责任事故伤亡率为零。
三、责任处罚
凡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
2、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追究安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