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00作者:王华老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及省六条意见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签订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之中。班长负总责,班子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一岗双责。
二、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今年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宜都市委【2013】2号、市纪委【2013】3号文件精神,执行镇与村签订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实施农廉工程,按四规范一提升的要求,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分管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措施,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集体研究,村民代表会进行决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施党内监督。
四、加强自身作风建设,要勤奋学习,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要改进作风,勤政为民。
五、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的学习教育,学习各项政策、法规、法律,要有学习记录、学习体会。
六、热心接待办事群众,了解群众诉求,维护村民权益,及时妥善解决村民的信访问题,精心化解村民的矛盾纠纷。接待群众不推诿,化解矛盾不延时。
七、责任范围内不出现庸、懒、散、软的行为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重不正之风问题。
八、自律、自省,执行各项源头治腐的制度规定和工作措施,对造成重大责任的,要廉政谈话,会议批评,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
九、建立学习廉政型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定期沟通、交流,更加注重团结,更加注重实干,更加注重协作或补台,更有利于促进工作,服务于村民和村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