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20:25作者:才子老师
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将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或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的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一、二等奖的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高中毕业生;
2、积极参加创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学习,在学术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高中毕业生;
3、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1%的高中毕业生(需提供该科目历次考试的成绩单及排名)。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模块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模块及拟认定人数
1、考生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填写“填报志愿”栏时,须按以上模块填报。
2、除工学模块七外,考生可选报两个模块,工学模块一至工学模块六不得兼报。
3、工学模块七只能单独填报,不可兼报。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无色弱、色盲)、热爱工业设计专业且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理科考生均可报名申请。
4、文科模块只招收文科考生。
5、除上述特殊说明外,均面向全国招收理科考生。
6、拟认定人数上限为500人,各模块拟认定人数,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