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9:55作者:王新老师
◆更加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曹卫红通讯员赵维国)5月12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张家口市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政策出台了,对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学籍管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中考加分项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考分值、时间和去年一样
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学校升学总成绩为650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50分,其中:体育成绩满分30分;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中的一科科目,满分10分;信息技术结业考试成绩满分10分。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文化课五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为600分,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6月21日:上午9:00-11:00语文,下午2:00-4:00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下午4:45-6:45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6月22日:上午9:00-11:00数学,下午2:00-4:00外语(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分配生比例不低于80%
今年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我市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录取。各县区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8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依据本县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的学生人数,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更加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今年的政策更加严格规范了学籍管理。初中所有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明确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的学生必须拥有该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不符合规定和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对于学校自行录取“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以下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