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08:43作者:才子老师
录取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录取方案经区(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核准、公示后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方可被录取,禁止招收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及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的学生。7月31日前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1.统招生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为C级及以上,按照总成绩实际得分由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级高的考生。
2.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为B级及以上,已被自主招生学校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自主招生学校的考生。
3.指标生录取:对符合招生条件,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达到C级及以上的应届在籍非择校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实际得分实行降分控制录取:应届在籍非择校农村初中学校考生最低降30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城区初中学校考生最低降15分,各初中学校以完成分配指标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区(市)也可根据各自实际,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按分配计划录取。对不能完成的录取指标,调剂到其他正榜计划。
4.艺体特长生录取:艺体特长生单独划线录取。为培养有丰富文化底蕴、“合格加特长”的毕业生,纠正只注重专业训练而忽视基础文化知识学习的现象,从2016年起,对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设置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5.关于择校生:按照《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和《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要求,自2016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由考生本人登录枣庄教育网“枣庄市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2.报考技工类学校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学制3年,实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高中毕业生按不同专业可实行1至2年学制。退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各类社会青年或在职人员、高中及高校未录取的学生可直接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三)初中后高职院校录取
成绩发布后,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意见分批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