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20:52作者:李天扬老师
录取
在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和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职成科统一组织实施;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录取分数线。
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和学生成绩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其中,各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和科技城范围内四川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民办普通高中的指导性计划控制分数线由市统一划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的指导性计划控制分数线由各县市区确定。
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拟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五年制高职专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上级要求不得低于总分的50%。
(二)录取批次
录取工作分五批进行。
第一批次: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相关高中:
第一阶段:绵阳中学、南山中学。
第二阶段:北川中学绵中班。
第三阶段: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东辰国际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第四阶段:三台中学、江油中学、科学城一中、安县中学。
第二批次: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北川中学、平武中学):
第一阶段:实验高中、绵阳一中、普明中学。
第二阶段:江油一中、芦溪中学、三台一中、盐亭中学、梓潼中学、北川中学、平武中学。
第三批次:其他普通高中。
第四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
第五批次: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三)录取原则
1、各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志愿和科技城范围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指导性计划志愿,全市统一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