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1:42作者:三水老师
申请条件
需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请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咨询。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贫困面及贫困程度不同,对贫困生认定标准和贷款资格标准不同,不符合当地标准的同学不可获得贷款。
再次贷款的在校学生,只需提交申请表、学生证和高校证明材料的原件。
注意事项
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
该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到家庭所在地的教育局通过网络向国开银行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1日进入自付利息期,需在毕业当年12月20日前将利息通过支付宝还款账户偿还国开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机构根据学校所需的学费、住宿费以及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低额度不得低于1000元。
详情可向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咨询:0871-3634707或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咨询:0871—515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