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03:12作者:王新老师
目前,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在企业层面,都在强调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这种观念的出现促进了企业培训的发展。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拥有核心竞争力,意味着企业在市场中可能一鸣惊人,从而一举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对那些成长和发展中的企业来说,构建核心竞争力将成为它们经营工作的重心,否则企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可能很难持续;而对那些想建设百年老店的企业来说,是否拥有核心竞争力将直接决定它们的梦想能否顺利实现。
既然核心竞争力对企业发展如此重要,企业就一定要具备核心竞争力,于是很多企业开始兼并、重组,希望通过此种方式获得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众多的失败案例告诉我们,通过此种方式形成的所谓核心竞争力,未必是可持续的。管理学理论告诉我们:核心竞争力必须具备有价值、稀缺、不易被模仿等特点,同时还须具备内生性的特点,即核心竞争力是出自于组织内部的。
核心竞争力(core competence) 这一概念是在 1990年由 prahalad 和 hamel 在他们发表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的。他们认为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特别是关于如何协同不同生产技能及整合多种技术的集合知识,它是沟通、包容以及对跨越组织边界工作的高度承诺。
此后, 人们对这一概念有多方面的扩展、 理解和界定。 mever 和 utterback 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是在产品创新的基础上,把产品推向市场的能力。 lenard barton 则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使企业独具特色并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知识体系。
国内许多刊物上也出现了对核心竞争力的不同见解,总的来说可归结为: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力中那些最基本的能使整个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获得稳定超额利润的竞争力,是将技能资产和运作机制有机融合的企业组织能力,是企业推行内部管理性战略和外部交易性战略的结果。
从上面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价值性:核心竞争力能够使企业为客户创造比竞争对手更多的价值,同时也能为企业自身带来价值。
(2)难以模仿性: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所特有的,且不易被竞争对手们模仿和替代。
(3)可延展性: 核心竞争力属于企业的核心专长,能够为企业的核心产品及最终产品提供能量支持, 能够支持企业进入各相关市场,参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