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23:54作者:王华老师
一、职员的奖励
1.嘉奖:由职员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2.表彰:由职员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3.特别奖:由职员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职员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3.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五、职员的惩罚分为五种
1.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职员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2.批评:由职员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3.记过:由职员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4.降级:由职员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